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
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,防止疫情传播,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注意事项公告如下。
1、登录网络。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(www.12309.gov.cn),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,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、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。
2、拨打0415-2022000电话。2月3日起疫情防控期间拨打0415-2022000电话,可提供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。
3、邮寄。请将相关案件材料邮寄至:丹东市振兴区站前街道十一纬路3-4号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;邮政编码:118000。
案管大厅工作恢复正常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。
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
2020年2月3日
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
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,防止疫情传播,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注意事项公告如下。
1、登录网络。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(www.12309.gov.cn),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,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、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。
2、拨打0415-2022000电话。2月3日起疫情防控期间拨打0415-2022000电话,可提供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。
3、邮寄。请将相关案件材料邮寄至:丹东市振兴区站前街道十一纬路3-4号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;邮政编码:118000。
案管大厅工作恢复正常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。
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
2020年2月3日